臺北市  防火巷不定時炸彈  331案仍未拆除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防火巷道」一直存在違建、堆積雜物以及停機車等問題,民眾不斷大量透過1999陳情,市府都發局建管處苟且怠惰,累計至今仍有331案違建未拆除。而針對管理「防火巷道」事權不一致,導致無法可管棘手問題,柯文哲市長107年信誓旦旦下令研議專法,結果最後不了了之,汪志冰議員要求,市府面臨消防救災及市容環境,不應棄市民生命財產於不顧!

汪志冰議員表示,一般俗稱「防火巷」現在法定用詞為「防火間隔」,無論哪種說法顧名思義,在棟距之間必須保持淨空,作為防止火勢蔓延以及救災時通道之功能。目前最常見的「防火間隔」違規使用分為,推積各式雜物,其次鐵皮屋遮雨棚等違建物以及經常可見的機車停放。根據研考會資料顯示,106-108經由1999以及市府網站APP書面臨櫃等管道針對防火巷陳情案3年平均高達5400多件,可見市民面對「防火間隔」違規使用,危及安全及居住品質十分焦慮,而目前為止也沒有看到市政府積極作為,最近錢櫃大火6人犧牲生命,更是令人遑遑不可終日!

依據「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原則」第25條及26條明定,凡涉及危害公共安全之違建得列入專案處理,其中包含阻礙或占用建築防火巷(間隔)之既存違建,但據建管處所提供資料,104-108年柯文哲市長執政5年期間,共查報1156件,到目前為止還未拆除仍有331件,而未被查報到的黑數估計更是不計其數。汪議員痛批,最離譜的是,經查閱建管處公開違建查報網站,有案件從104-106年經議會協調11次,4次排定強制拆除,至今不動如山,如果發生火災,事關生命財產,市府難逃責任!

汪志冰指出,柯文哲市長上任後曾在公安督導會報中怒嗆上述種種窒礙難行狀況一定要處理,結果「台北市建築物防火巷防火間隔管理自治條例」胎死腹中,不但沒看到市府依法行政積極拆光防火巷違建,也無任何制定法律積極作為。汪議員要求,「防火巷不定時炸彈」排除刻不容緩,已有法律依據的違建拆除部分應優先進行,而專法訂定更要排除萬難續辦,避免再有憾事發生!

圖說:臺北市議員汪志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