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為落實速度管理、強化民眾遵守行車速限,在縣內新增8處測速照相桿,定於7月1日起正式執法。
警察局統計並分析111年1月至12月交通事故死亡67件,主要肇事原因為超速行駛者偏高,針對易超速及易肇事路段,對症下藥,在台3線127.3公里(南向)、台6線0公里+992m(東向)、台13線23.2公里(北向)、台72線3.4公里(東向)及13.8公里(西向)、縣道124乙線2.9公里(西向)、縣道124丙線9.7公里(西向)及縣道140線8.6公里(西向),新增8處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
警察局表示,超速行駛,其安全煞停時間與安全煞停距離必須加倍,且駕駛人的視野會減半,危險性急速增加,造成事故死傷的風險越高。此次新增的測速照相桿,有5處在省道及快速道路、3處在縣道,目的是藉由科技設備來導正民眾的用路觀念,有效防制交通事故。
另外原在台3線獅潭段114.3公里至122.8公里設置之區間測速執法設備,經評估檢討後,將偵測路段調整為台3線114.3公里至123.6公里,亦將於7/1啟用執法。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莊勝雄表示,希望駕駛人能自我做好行車速度管理,共同維護交通秩序,以確保自身及他人生命與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