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兒童遊具適齡標示不清  王欣儀批公園處管理散漫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目前公園兒童遊戲場仍有許多設施解說牌存在著標示不清的現象,臺北市議員王欣儀今日在工務部門質詢時,要求公園處應全面清查並立即改善!

王欣儀在2015年工務部門質詢時曾要求公園處轄管的公園兒童遊戲場,應注意「適齡性」或「無警示標誌」,近年來公園處已針對轄管的公園兒童遊戲場全面進行「安全性」改造,她並要求北市400多座的公園兒童遊戲場設備都要能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2642之適齡性規範,以避免10幾萬名的兒童涉險遊玩!

因此公園處即自當年起開始針對過去不符合CNS規範的遊戲場,除以專案方式進行改善外或利用更新整建時一併將遊戲場翻修大改造,並將所有兒童遊戲設施功能進行區分,若遊戲設施為大齡(5-12歲)兒童適用,則於設施解說牌上標註或於設施上貼有「5-12歲兒童使用貼紙」,其餘為2-12歲兒童使用!

但王欣儀近日抽檢北市公園兒童遊戲設施「解說牌」或「標示」,竟然發現問題一堆!她質疑,公園處是否只抱持著「有做有交待」的心態,一點也不用心?

如文山區的「萬芳4號公園」,公園內所有兒童遊戲設施是去年才完成設置,有2-12歲適用的「鳥巢鞦韆」、「戲沙坑」及6-12歲適用的「攀爬組」,其中提供大齡兒童使用的「攀爬組」適用年齡標示是貼在欄桿上的高處,且幾乎快模糊不清,試問一個直徑不到10公分,如此小的標示是要貼給誰看?若不幸有6歲以下幼兒攀爬使用摔傷,相關責任應歸咎於廠商還是公園處呢?

另外同樣是位於文山區的「興隆公園」,相關兒童遊具,如旋轉杯、旋旋轉棒、轉台、攀爬組及泰山擺盪等,也是近幾年才改善完成,但她發現,該處兒童遊戲場同時存在2個解說牌(即2-12歲和5-12歲),因此常讓家長混淆,不知道哪個解說牌是對應哪項遊具?另外提供3歲以上兒童使用的旋旋轉棒,其適用年齡標示也是直接貼在遊具上,經過每天的日曬風吹雨淋,標示也已破損、出現刮痕!

而興隆公園5-12歲適用的體能攀爬遊具組,雖然有適用年齡的告示牌,但卻未標註身高限制,所以身高不夠的小朋友攀爬上去可能就會無法前進或下不來!

王欣儀要求,公園處應立即全面清查檢視、改善北市所有公園兒童遊戲設施的適齡性標示或解說牌,有些遊具如攀爬遊具應另附註身高限制,相關的解說都應該要讓民眾清楚明暸才對,如此才能讓家長放心自己的寶貝孩子使用公園兒童遊具,陪伴他們能在舒適及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公園處陳榮興處長答詢表示,將於1個月內全面清查檢視、改善北市所有公園兒童遊戲設施的適齡性標示或解說牌並增加附註身高限制等說明!

圖說:臺北市議員王欣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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