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為維護「行人安全」,杜絕駕駛人路口不停讓行人,自112年5月份起規劃辦理「全國同步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玉井分局除依轄區交通特性,於轄內多事故與多違規路口,妥適規劃勤務精準執法外,特利用5月14日於玉井區綜合體育館舉辦之佛誕節捐血活動與楠西區梅嶺賞螢季活動機會,前往現場向參與之民眾、遊客進行相關交通安全宣導。
玉井分局長期運用分局FB粉絲專頁,結合轄區機關、學校、里民聚集場所或透過里長、廟宇等廣播設備實施交通安全宣導,本次活動著重於宣導用路人遵守「路權」及「路口慢看停」等觀念,「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以加強車輛駕駛人與行人守法觀念。
分局長曹儒林表示,交通安全需要大家一起守護,分局會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4項重點違規,持續稽查取締。依據112年5月3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若行經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最高則可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請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交通安全,減少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