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儀說,「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劃,計劃期間為107年至109年,原則是由中央補助一半經費用來汰換老舊照明燈具、耗能空調設備及能源管理系統,另一半汰換經費則由北市府編列預算支出!
據了解,北市府總計有20個機關單位及173間學校向環保局提出申請計畫,最後交由中央核定共14.6億的補助款,但依環保局所提供的北市各局處接受補助汰換設備後的用電量增減情形,卻僅有14個「機關自身」及173間學校的數據統計,而非環保局透過委外第三方機構調查得來的客觀數據!
其餘如產業局(公司、商家)、交通局(轉運站、公車業者)、觀傳局(旅館)、衛生局(公私立醫療院所)、都發局(社會住宅)、停管處(公有停車場)等受理民間節電補助等單位的實際節電及節費狀況,環保局全部一無所悉!
王欣儀另以環保局提供市府「各機關自身」用電量增減資料發現,106年與108年相比,總共減少了225萬度,若以台電高壓供電平均一度電約3元換算,全市各局處僅減少電費支出約676萬,但截至目前為止,市府到底投入多少成本?補助各機關學校多少經費?環保局通通沒資料,因此住商節電政策換來的節電成果根本無法對比及評估效益!
王欣儀表示,汰換老舊而耗電的電器及導入能源管理系統主要是為了能「節電」,進而能幫助節省成本,避免浪費公帑!環保局為北市推動節能減碳政策的主政單位,負責綜整全市的實施策略與執行成效,但對使用經費與節電效益掌握不明確,答詢時也僅能提供台電全市節電狀況,對拿到補助金的對象完全沒有掌握、數據,應立即檢討改進!
畢竟耗費近30億規模的公帑,納稅人的血汗錢,至少應有對相關數據的蒐集、確實掌握及分析,才能檢視成效,並做為未來北市制定節能減碳政策的重要依據!
圖說:臺北市議員王欣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