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第二隊於109年1月15日獲報綽號:娜娜等人,以VR Bank美國數字(虛擬)貨幣銀行(簡稱VR Bank)臺灣區之總監、投資顧問名義,利用高額推薦獎金為由,以上線介紹下線投資方式,鼓吹會員將名下持有之虛擬貨幣(比特幣、乙太幣、泰達幣)轉入VR Bank設計之APP平台內,每日存幣升息,保證每個月獲得9%-15%的美金利息之詐騙吸金手法,並以LINE通訊軟體創設「台灣VR Bank」LINE群組,吸引會員加入,進行投資詐騙及違法吸金,迄今共計詐騙吸金約2000餘萬元;為發揮團隊打擊力量,偵查第一大隊第二隊遂與臺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量股何國彬指揮偵辦。
案經長期跟監蒐證掌握追查鎖定本案許姓主嫌等人之不法事證及活動處所;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於109年6月9日兵分多路持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核發之拘票、搜索票將許嫌等4人拘捕到案,當場查扣VR Bank宣傳品、犯嫌手機10支、金融存摺31本、記帳單、筆記本、虛擬貨幣泰達幣567顆等證物;另陸續通知本案黃姓犯嫌等14人到案說明,全案於109年9月9日將許嫌等18人依涉嫌詐欺、銀行法等案,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刑事警察局呼籲目前新冠狀病毒疫情趨緩,社會經濟景氣指數仍未上升,國人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賺取合理利潤,如有標榜高額獲利、穩賺不賠、獲利來源不明或獲利率顯然不合理之情形,即為假投資真詐財之警訊,應避免投資更勿輕信網路上來路不明之投資管道,小心求證仍為防詐之不二法門,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即時查證。
圖說:發言人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一大隊技正兼副大隊長許益祥。